您现在的位置:

我国农药研发亟待创新能力“撑腰”

发布时间:2021-11-02 14:34:19 | 来源:科技日报 | 责任编辑:牛志鑫

农药创新是耗时长、投入大、风险大、获益高的系统工程,我国农业领域的企业目前还相对较弱,需要政府的有力支撑,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强化产学研用合作体系,这样才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迅速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李忠华东理工大学药物化工研究所所长、教授

近日,《瞭望》新闻周刊《农药创新告急:仅十余个为自主创制,部分农作物病害无药可用》一文指出,近年来,我国农药领域取得了明显进展,生产能力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创制出了一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药新品种。但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时间较短,新型农药创制能力薄弱,常用的300多个农药品种仅10余个为自主创制。

农药创新领域是否真的如此薄弱?如何加强该领域的创新?对此,华东理工大学药物化工研究所所长李忠教授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农药创新是耗时长、投入大、风险大、获益高的系统工程,我国农业领域的企业目前还相对较弱,需要政府的有力支撑,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强化产学研用合作体系,这样才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迅速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新农药研发成功并广泛应用困难重重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博士张大琪坦言,我国农药创新领域确实薄弱。虽然有大量的研究人员在研究农药创新,可是大多数集中在工艺创新和应用创新上,目前致力于成功开发一种新农药的单位屈指可数。

“一般来说,新农药的研发体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新化合物设计与合成、生物筛选、工艺研究、制剂研究、安全评价。要研发成功一种可以广泛应用的新农药困难重重。”张大琪说,首先农药的新的先导化合物很难寻找,再加上新产品还必须符合严格的登记要求,即对环境和人类无害,其成功率只有十六万分之一。同时新农药从研发到推广需耗时多年,要投入大量资金,且不能确保一定会成功。同时农药创新不仅要采用环保安全的工艺,还要防治病虫害和杂草,确保农产品提质增效。

“农药创制耗时10年以上,并且市场应用与开拓都需要时间的积累,所以目前相对品种较少。”李忠说。

我国已基本形成完整的农药产学研用创新体系

虽然农药创新起步较晚,但是自从2003年科技部启动第一个农药973项目以来,我国已逐步建立起了较为系统完整的农药创新体系,构建起靶标发现、分子设计、先导优化、生物评价等平台。

“尽管在一些硬件方面,尤其是生物评价体系方面还略有欠缺,但是我国已经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李忠指出。

事实上,我国在靶标发现、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先导、新候选药物也在不断出现。“针对我国复杂和多样性的作物体系,一些极具特色的产品已经涌现,例如针对水稻黑条矮缩病的毒氟磷、针对抗性杂草的环吡氟草酮、针对特色作物谷子地的除草剂单嘧磺隆、针对高粱地的除草剂喹草酮、针对抗性害虫的环氧虫啶、抗性风险较低的丁吡吗啉等,整体而言,我国已经基本形成完整产学研用的创新体系。”李忠说。

多措并举促进创新农药发展

农药创新必须与植保应用体系协调发展。因此李忠表示,农业相关部门,尤其是种植业和植保部门的大力支持,将会确保创新农药的发展与应用。

“农药生产属于化工产业,随着生态安全要求日益提高,以及地方的产业结构调整,一刀切的停产、转产与限产制约了创新产品的产业化进程,建议政府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强化推进对创新农药生产的准许。”李忠说。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博士方文生建议,首先,应加大农药研发的资金投入。在项目设计和创新研发方面加大政策倾斜。其次,完善农药研发人员和工作者的评价体系,用强有力的措施鼓励科研人员从事新药研发,迅速增强我国农药行业自主创新能力,争取尽快研制新药。再次在确保新农药安全、绿色、高效的前提下,对新农药的登记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登记要求。最后,对于新农药要积极申请国家或国际专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文章来源:科技日报

相关阅读

 
分享到: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329号 京网文[2011]0252-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