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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宽城区创新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21-07-27 10:24:59 | 来源:长春日报 | 责任编辑:牛志鑫

如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持续推进民生改善,让困难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长春市宽城区在实践中走出一条创新之路——巧做“加减乘除”法,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险底线。

在不断深化的改革中,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一一破解,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完善。2020年以来,宽城区共实施各类救助9万余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12亿元。

做“减法”救助流程更优化

“只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就能在街道的服务大厅办理社会救助,真是太方便了!”市民李女士高兴地说。

为优化社会救助流程,长春市宽城区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和监管职能有效分离,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收入人员、临时救助认定审批权限下放到镇(街道),全面推行村居审核、镇(街道)审批、区级备案制度,构建了权责清晰的救助工作责任体系。

在镇(街道)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搭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贯通的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并开通了社会救助手机App、微信两个步骤等措施,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批时限分别从原来的40天和60天统一压缩至15天以内。

做“加法”救助体系更完善

连续6年上调社会救助标准,目前,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10元、500元和1130元、860元;不断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在保持现有救助标准基础上,救助对象从原有以低保家庭为主的约4500户,拓宽至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家庭、特殊困难家庭等各类困难群体约3万户,从占全区户籍人口的1.16%扩大至4.5%……

宽城区全力构建以“弱有所扶”为目标,以保障绝对贫困对象为基础向相对贫困对象拓展的大救助体系。推行“三层五类”差异化救助式,以困难群众的困难程度、致困原因为标准,划分为重点保障层、边缘延伸层、普惠帮扶层,分别针对低保类和特困类贫困群体、低收入类和支出类贫群体、急难类贫困群体,实施不同困难群体相对应的救助政策,落实其应享受的救助待遇。

政策红利向农村倾斜,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同步测算、同步调整机制,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差距,推进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做“乘法”救助服务更暖心  在强化政策刚性落实的同时,突出人性化服务,积极开展暖心救助。

“缓”退出。实行低保渐退缓退机制,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困难对象,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即在退保后的半年内维持原低保待遇和惠民政策不变。

“快”响应。完善“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建立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实施救助的困难群众开展先行救助,再根据致困原因和需求转介到专项救助,形成了临时救助、专项救助、低保及特困供养有效衔接的综合救助链。目前,共实施各类急难救助149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71.55万元。

“优”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交给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并引导慈善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队伍等多元化主体参与扶弱济贫。目前,共引入参与社会救助的第三方服务组织13个、爱心企业36家、专业社工及志愿者2300余人,实现了政府救助兜底保基本和社会力量参与促提升的良好互动。

做“除法”救助管理更规范

宽城区牢牢把握工作运行、资金拨付、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强化救助管理、规范救助行为,着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阳光化轨道。

统筹民政、教育、卫健等13个救助职能部门,将低保、特困、教育助学、职工救助等46个救助事项全部纳入救助服务平台运行。成立社会救助事业中心,统一负责全区社会救助的组织实施、政策制定、平台建设使用、日常监管、培训指导等工作,形成了权责统一、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将社会救助专项经费、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实行财政预拨、年底结算的工作模式,对纳入救助服务平台救助事项产生的救助资金给予优先保障。直接将救助资金拨付到发放银行,再由发放银行及时划入救助对象的“一卡通”银行账户,有效避免了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救助资金等问题的发生。

依托社会救助服务平台推行救助受核查、审批、资金拨付全流程网上办理,形成申请者、审批资金拨付者之间的物理隔离,促进了救助工作的公平透明规范运行。


文章来源: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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