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石家庄市“双创”示范基地开始申报

发布时间:2020-11-23 11:17:42 | 来源:新华网 | 责任编辑:牛志鑫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充分释放创新创业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全市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日前,我市将组织开展2020年市“双创”示范基地申报和2018-2019年市“双创”示范基地评估有关工作,各县(市、区)(园区)发改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可于11月25日前将申报正式材料报送该委。

市“双创”示范基地的申报范围,共分为区域类、企业类、高校及科研院所类三类。其中,区域类指的是市域内创新创业资源富集、条件良好、氛围活跃的县(市、区)或各类产业开发区、产业园区、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区;创新能力突出、创业氛围浓厚、资源整合能力强的领军型企业、龙头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类为教育与实践结合紧密、创新创业基础条件好的高校及科研院所。

申报市“双创”示范基地,应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建设主体明晰。“双创”示范基地依托单位,区域类应明确到县(市、区)或产业开发区、产业园区、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区,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类应明确为相应法人单位。

“双创”基础良好。示范基地依托单位应高度重视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发展定位与方向明确,创新创业基础好,有较强的平台载体支撑,发展潜力大;围绕“双创”示范基地重点任务,积极出台政策举措、优化环境生态,在平台载体建设、壮大新兴产业、发展创业投资、人才引进培养、高质量就业、弘扬“双创”文化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取得明显成效。

工作特色突出。示范基地能够充分发挥本地、本单位特色优势,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京津冀协同创新工作中,主动作为,措施有力,积极探索新方法、新模式、新经验,特色亮点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同时,我市将对2018-2019年市“双创”示范基地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先由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并提交市发改委。该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自评报告进行审核、现场考察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评估内容主要为2018年、2019年认定的市级“双创”示范基地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评估范围主要对主体作用、工作基础、特色工作、发展思路等四个方面进行核实。 (首席记者吴温)


文章来源:新华网

相关阅读

 
分享到: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329号 京网文[2011]0252-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