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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动态管理“双创”示范基地 不合格或摘牌

发布时间:2020-07-27 09:44:55 | 来源:人民网 | 责任编辑:牛志鑫

近日,安徽出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省经信厅对此进行解读。记者从省经信厅获悉,未来,安徽将动态管理“双创”示范基地,引入第三方评估考核。

从2015年6月《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安徽建设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基地。记者从省经信厅获悉,目前,省级基地209家(其中,国家级基地12家),已入驻企业19620户,从业人员329346人,年实现销售收入1455亿元、利润140亿元、税收444亿元,为带动和促进各地创业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经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重新修订基地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推动补齐补足当前基地的弱项与短板,同时衔接工信部新修订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与旧规相比,新办法扩大了申报范围。除符合条件的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服务的基地、创业园、孵化器外,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园中园外,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示范基地。

挂牌之后,基地也将获得更优渥的扶持服务。“探索建立创业导师制度,指导小型微型企业做好风险控制、提高创业成功率。支持‘创客中国’等双创大赛获奖项目落户示范基地,对入驻示范基地内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优先申报成长型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在入驻企业发展过程中,还将享受税费减免、社保扶持、金融支持等“小升规”扶持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安徽将对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第三方机构将对基地运营情况和服务企业情况进行测评,并通报测评结果,对测评较差的示范基地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则取消其称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记者乐天茵子)


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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