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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这样走来--《1949年4月国共和谈会议记录》

发布时间:2019-11-12 08:50:47 | 来源:中国网 | 责任编辑:牛志鑫


1949年4月13日和15日国共和谈时的会议记录。这是一件具有珍贵历史价值的会议记录。1948年的夏天,解放军相继取得了豫东、晋中、襄樊等战役的胜利,大量国民党军被歼灭。在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的支持下,国民党统治集团开始发起了一场“和平攻势”,企图利用和平谈判的手段,达到“划江而治”的目的,并获得喘息,伺机卷土重来。

在内外交困之际,桂系首领之一,华中“剿总”总司令白崇禧为了逼蒋下台,要求蒋改弦更张,恢复和谈,并“毅然下野”。12月30日,毛泽东撰写了题为《将革命进行到底》的1949年新年献辞,强调指出:现在摆在中国人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面前的问题,是将革命进行到底。

1949年元旦,蒋介石发表要求和谈的《新年文告》,表示愿与共产党商讨“停止战事,恢复和平的具体办法”。不过,他提出的谈判条件是保存伪宪法、伪法统和反动军队等,这就暴露了他的和平是虚假和平。

面对国民党的和谈阴谋,1月14日,毛泽东以中共中央主席名义,发表了关于时局的声明,明确提出了与南京政府谈判的八项条件:主要包括惩办战争罪犯、依据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反动军队、接收南京国民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等,指出只有在上述各项条件之下建立的和平,才是真正民主的和平。

这一声明在当时得到了全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的热烈拥护,到达解放区的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民主人士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等55人,于1月22日联名发表《对时局的意见》,表示坚决支持声明。

在内外形势的压迫下,蒋介石不得不于1949年1月21日以“因故不能视事”为由宣布“引退”,由“副总统”李宗仁代理其“总统”职务。不过,实际上国民党政府的实权,仍然掌握在蒋介石及其亲信的手里。

李宗仁上台后的第二天,便表示愿意以八项条件为基础进行和谈。为了表示“诚意”,他还下令改“剿匪总司令部”为“军政长官公署”,释放政治犯,撤销特种刑事法庭等,2月中旬,李宗仁委托颜惠庆、邵力子等人组成“上海和平代表团”,到达北平。然后又转往西柏坡面见毛泽东。双方同意在八项原则基础上派出代表团会谈。

3月26日,中共中央通知南京政府,谈判开始时间:4月1日;地点:北平;中共方面派周恩来、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为代表。接着,南京政府也公布了其和谈代表为:张治中、邵力子、黄绍竑、章士钊、李蒸、刘斐。

4月1日下午2点,南京政府和谈代表团抵达北平,下榻于六国饭店。当晚6点,周恩来等人设宴招待他们。接下来,双方代表团成员进行个别交谈。交谈中,国民党代表团成员普遍对“惩治战犯”这一条不能接受。4月8日,毛泽东致电李宗仁,表示,对战犯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宽大的政策。并敦促他早日成立和平协定。为了促成和谈,毛泽东决定我军不攻安庆,并决定我军渡江日期推迟一个星期。

4月13日,毛泽东函告周恩来:“今日下午双方代表团应举行一次正式会议。在此会议上,宣布从今(十三)日起,结束非正式谈判阶段,进入正式谈判阶段,其时间为十三日至十七日,共五天。”

在得到毛泽东的指示后,12日晚,周恩来向张治中送交《国内和平协定草案》,并通知于13日晚九时举行正式会谈。晚上,国共和谈代表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第一次正式会议,讨论《国内和平协定草案》。这件档案,就记录了这次会议的情况。

周恩来在发言中申明:“这次南京国民政府代表团到北平来,我们经过十二天的非正式的谈判,各方面交换了意见,从今天起,已经进到正式谈判的阶段”。

15日下午九点,双方代表团又次举行会谈。周恩来指出:“我们根据这两天的交谈,参考各种材料,改定了中共代表团方面的国内和平协定最后稿件,就是今日下午七点钟送达南京代表团各位先生的本日所印出的《国内和平协定》文件。”“在这两天接谈中,中共代表团尽可能吸受南京政府代表团许多意见,就是说凡于推进和平事业有利,于中国人民解放有利的意见,我们尽量采纳,换句话说,就是在某些大问题上,凡我们觉得应该求得妥协的,总尽量妥协”。

但到4月20日,南京政府仍是拒绝在协定上签字。于是,解放军立即发起渡江战役,胜利强渡长江,国民党和美国政府“划江而治”的美梦破碎了。

国民党拒绝和谈协定,再次证明了毛泽东的论断:“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这也和扫地一样,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在这之后,仅仅几天,国民党政府的首都就回到人民手里,不到半年,新中国就宣告成立了。

文章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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