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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这样走来--《中华工农苏维埃一大选举 》

发布时间:2019-09-04 16:51:48 | 来源:中国网 | 责任编辑:牛志鑫

“苏维埃”是俄文“Cobet”的汉语音译,它的意思是“代表会议”或“会议”。十月革命为中国送来了马列主义,也送来了“苏维埃理论”。十月革命后,俄国建立起了苏维埃政权的国家,为中国树立了榜样。

大革命失败后,各地在发动武装起义之后,都建立过区域性的苏维埃政府。比如:1927年11月广东海丰县、陆丰县都成立了苏维埃政府。同年12月,广州起义之后,当时就成立了广州苏维埃政府。1928年,江西的万安县、弋阳县、横峰县还有福建永定县、江西的平江县、广东的琼崖县等地区,都曾经成立过苏维埃政府,但是当时还没有过,全国性的苏维埃中央政府。

1929年,共产国际连续给中共中央发来4封指示信催促中国共产党加速创建苏维埃的中央政权。1930年2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召集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的通告,5月20日,在上海成立了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临时常务委员会。之后,该会讨论通过了提交“一苏大”的宪法大纲及一些法律草案,并宣布于1930年12月11日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然而由于国民党的“围剿”,这次大会被延期了。1931年2月中央政治局决定,由毛泽东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筹备工作由苏区中央局负责。6月1日,苏区中央局发表《为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宣言》,宣布在8月1日召开大会。6月6日,由于国民党军队的第三次“围剿”,又决定改在11月7日召开。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来自闽西、赣东北、湘赣、湘鄂西、琼崖、中央等各个根据地,还有红军部队,以及全国总工会、全国海员总工会的610名代表,在江西瑞金县叶坪村出席了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毛泽东向大会作《政治问题报告》。大会通过了宪法大纲、土地法令等法律文件。选出了63人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宣告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宪法大纲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的。还规定,不承认帝国主义在华的政治上、经济上的一切特权,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11月27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主席。“毛主席”这一称呼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是中国共产党在建立全国性政权方面的一次探索和实践。它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央革命政权,而且从它的宪法大纲来看,它也是一个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政权。它的成立,增强了广大群众和红军士兵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它还为后来新中国的建立提供了十分宝贵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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