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新疆事业单位今后可“免试”招录员工

发布时间:2017-12-22 11:16:37 | 来源: 新华社 | 责任编辑:牛志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日前出台新规,今后,新疆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可“免试”破格招录符合条件的员工,以拓宽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招录渠道。

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根据新疆最新出台的《关于创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后,新疆区地县乡四级事业单位招录,可根据实际情况,简化招录程序,不经笔试,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招录符合条件的员工,以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招录适岗的高层次人才。

按照通知规定,符合“免试”招录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自治区级和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招录,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录须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岗位类别上,急需紧缺专业、脱贫攻坚等岗位可“免试”招录,自治区级和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招录的“免试”人员,须具有国家重点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此外,地(州、市)、县(市、区)招录的“免试”人员,须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而招录野外艰苦岗位,如煤炭、地质、测绘、考古等岗位,须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通知还要求,各级事业单位在招录过程中,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避免出现人情招聘、“萝卜招聘”等现象。同时,事业单位在招录过程中,可根岗位特点,增加专业测试、试讲等方式,多方位考察招录人员。(记者 阿依努尔、周晔)


文章来源: 新华社

相关阅读

 
分享到: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329号 京网文[2011]0252-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