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财政部日前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8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1053953万元,要求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据财政部统计,2017年审核拨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达1171059万元。
财政部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尽快将有关指标分解下达至市级、县级财政部门,并做好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据了解,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可用于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杨学嘉、郁琼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