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近日印发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给予个人最高1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4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的贴息标准予以贴息。
为鼓励和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为建设美丽乡村贡献才智,意见提出,加快将现有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拓展,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相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生产全过程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农村信息化建设及农业产业发展等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和产业基金,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纳入扶持范围,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积极支持。结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资金政策,对涉及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的项目予以支持。
除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外,意见还在强化信息技术支撑、简化市场准入、强化金融服务等方面,鼓励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记者郭雅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