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或创投引导基金,重点支持县(市、区)孵化器在孵科技创业企业发展,“十三五”末基本实现县域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全覆盖。这是湖北近日在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到的。
湖北提出,“十三五”期间,将推动建设30个以上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乡镇,争取5个以上升级为国家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乡镇,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推动70%以上的县域建设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或农业科技园区。
湖北还将加快县域创业平台建设,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加强县域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支持县域结合当地实际,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
此外,湖北还明确要加强对县域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对县域新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奖励;不断推动科技成果优先向县域转移转化,每年重点组织500项科技成果在县域转化应用。(记者 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