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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专项计划考生需关注的5个重点

发布时间: 2017-04-28 12:15:53 | 来源: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 责任编辑: 牛志鑫

      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比例,2017年继续实施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三大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其中有几个重点值得关注。

  1.招生计划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又被称为“国家专项计划”。自启动以来,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从每年定向招收1万人,一路走高“扩招”至2017年的6.3万人,比去年增加3000名。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2016年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2017年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2.实施区域

  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根据中央有关部署,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7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

  地方专项计划的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高校专项计划的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3.报考条件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招生高校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其中本科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共同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高职计划由国家示范性(含骨干)高等职业学校承担招生及培养任务。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2017年,全国共95所高校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

  5.招生办法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其中,报考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经资格审核符合后,填报志愿时在对应批次填写意向院校即可。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2017年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高校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具体报名要求、录取办法、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可详细阅读各省招生考试单位下发的地方专项计划相关规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考生须于4月底前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按照高校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及参与后续考核,获得相应优惠分数。高校专项计划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文章来源: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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