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安徽多举措创新严守生态红线

发布时间: 2017-03-21 11:05:05 | 来源: 新华社 | 责任编辑: 牛志鑫

候鸟食堂 分类禁渔 生态补偿——安徽多举措创新严守生态红线

“鸟儿有着惊人的记忆,凭着记忆每年会到同一块地方过冬觅食,我们升金湖湿地就是候鸟每年都来的家。”家住安徽省池州市升金湖畔的农民阮怀安说。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长江中下游不少湖泊因开发造成的污染或围垦,不再适合水禽栖息。而升金湖却难得的保存完好,每年前来越冬的水禽达10万多只。这一状况与其被划为生态红线区域进行重点保护密不可分。

早在2014年,安徽省林业部门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2013-2020年)》中,就首次划定了林地、森林、湿地和物种四条生态红线,明确提出全省湿地面积不少于1560万亩,确保维护全省淡水安全。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升金湖畔人口不断增加,围堤、垦殖增多,湖面不断缩小;大强度的渔业养殖,破坏了生态资源,候鸟一度在湖中无食可觅。”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徐文彬介绍。

为了留住这些过冬的鸟儿,村民们“只种不收”——将辛辛苦苦种出的水稻、小麦、油菜等留在田地里,作鸟儿们的“口粮”。保护区则按时价对湖畔农户实行补贴。湖畔20余亩的良田,成为越冬候鸟们的“食堂”。

为保护湿地,一些捕鱼人也转产上岸。世代在升金湖上捕鱼为生的张忠建如今变成了巡湖员。东至县在升金湖开展了水产养殖整治工作,拆除了3万亩围网养殖,实现了湖上无围网。

红线就是底线,创新办法严守生态红线,已成为不少地方的自觉。在目前巢湖流域的第33个禁渔期中,巢湖境内近4000艘渔船将全部进港休渔,确保巢湖渔业资源得以休养生息。

最早实施封湖禁渔期制度的巢湖流域,还实施“分类禁渔”。巢湖中庙渔政监督管理站执法支队队长陶波告诉记者,开捕后会分夏季虾汛、秋汛银鱼、秋季虾汛、虾耙生产和冬捕大鱼5个阶段进行捕捞,每个阶段对渔具和虾笼的大小规格均有明确要求。

“这种阶段的划分符合鱼类的生长周期,对渔具的规定既是充分保护渔业资源的考虑,也是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需要。”陶波说。

新安江流域建设保护局局长聂伟平说,生态红线划定后,生态保护区的发展受到一定限制,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尤为重要。

浙江和安徽两省在新安江流域持续开展的生态补偿试点,提供了示范。

2011年,在财政部、环保部的积极推进下,为期3年的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启动,中央财政每年拿出3亿元,皖浙两省各出1亿元,以水质“约法”,共同设立环境补偿基金。

去年底,第二轮试点正式续约并深入推进。多年来,新安江水质稳中趋好,在水质的109项指标中,70%指标达到一类水,其他指标远远优于二类水,浙江千岛湖营养化问题也得到改善。

这既是上游划定新安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红线,花真功夫和大力气保护的成果,也与下游资金的支持息息相关。在补偿资金支持下,黄山市采取了干流网箱退养、流域村级垃圾保洁、工业企业转型发展、城乡污水处理等20多项措施。

在黄山市小川乡小窗村,60岁的退养户凌歙峰去年刚刚引进了日本锦鲤养殖,鱼苗每条就要1元,为了新安江保护,700多平方米的网箱“含着泪也只能拆掉”。拆除网箱的补偿,就来自新安江生态补偿基金。

为了最大化发挥中央财政补偿资金的引导效应,黄山市在第二轮试点工作中还成立新安江绿色发展基金,将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充分发挥补偿资金效益,有助于形成长效化保护和发展模式。

聂伟平表示,应因地制宜配套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让保护者和得益者都能享受生态红线产生的生态红利,生态红线才能守得好、守得牢。(记者 杨丁淼)

 

文章来源: 新华社
 
分享到: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329号 京网文[2011]0252-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