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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措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发布时间: 2017-01-06 11:48:27 | 来源: 西安日报(西安) | 责任编辑: 牛志鑫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政府获悉,《关于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支持政策》已于近日印发,其中明确将推出六大举措,支持我市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发展,据了解,该政策将延续到2018年。

大力建设众创孵化载体

政策明确,我市将大力鼓励支持利用现有楼宇资源改造建设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对于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孵化面积、项目成果、服务能力、吸纳就业等情况分档次给予30万元至300万元奖补,以后每年给予10万元至30万元的运营奖补,对于新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的,同样给予相应奖补。

营造小微企业成长环境

我市将支持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领军企业创建科技服务平台,承担行业共性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并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积极开展技术转移转化。

大力支持小微企业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小微企业的发明专利申请给予每件1500元的资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给予每件1000元的资助。落实西安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创业实训,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创业实训基地建设,在全市建成100家创业实训基地。

依托社会力量建立西安创业大学,积极推行创业模块培训、创业案例教学和创业实务训练,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训,给予一定的建设和运营成本补助。

农民工返乡创业可申请担保贷款

积极鼓励全市创业项目团队和个人注册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创业团队和个人来西安创办企业,对新注册的创业创新企业给予一定金额的普惠性奖励支持。

我市行政区域内经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为高校毕业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和时间,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则可申请最高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为缓解小微企业创业资金困难等问题,我市将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同时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按新增担保额的0.5%至1.5%给予风险补助;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按10%比例给予风险补偿。

深化政银合作模式,设立总额为8000万元的小微企业助贷资金池,进一步扩大“助保贷”等助贷业务规模,将现有工业“园区贷”政策拓展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范围内,解决小微企业信贷抵押难、担保贵的问题。扩大科技创业种子投资基金,将西安市科技创业种子投资基金规模扩大至3亿元,通过设立若干面向重点领域和特色产业的早期创业投资子基金,形成10亿元基金规模。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政策明确,2017年12月31日前,年所得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均可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而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所有依法参保缴费的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补贴政策。加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就业创业工作力度。

简化小微企业办事流程

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严格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保留的前置审批外,其他一律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

开展企业网上登记业务及试点工作,在全市推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制企业设立网上登记业务。支持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开展小微企业网络平台建设服务,创建电商虚拟产业园,帮助小微企业办理ICP备案,为小微企业网站及创业者个人网站办理ICP备案提供便捷服务。

文章来源: 西安日报(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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