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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操纵”要有威慑力

发布时间: 2016-12-06 09:44:52 | 来源: 人民日报 | 责任编辑: 牛志鑫

■在监管与违规行为的博弈中,一个在明,一个在暗,监管往往是跟跑者角色。要想“跑赢”不断变化的市场操纵,监管方也需要因势而变,及时升级,形成有效打击违规者的优势

近日,首例沪港通跨境操纵案件被查处。这起案件中,不法投资者绕道香港开立证券账户,借道“沪股通”交易机制反向操纵A股,这一新型操纵手法的出现,让市场关注到违法的一些新动向。

市场操纵是全球资本市场监管面临的共性难题。尤其是当下,随着国际化交易日趋频繁,跨境证券活动日益活跃,资金流转、股权控制、信息传递、账户控制等都可能跨境进行,操纵市场行为变得更加复杂隐蔽,加之高频交易、程序化交易运用广泛,更加凸显监控难、发现难、认定难。有业内人士这样打比方:高频、程序化交易操纵好比是攀附在高速列车上的飞车大盗,必须用全覆盖、毫秒级镜头,才能观测到其抢夺财物的全过程,而传统的连续交易操纵、约定操纵等手法,则是大街上作案的小偷,被发现的难度要小很多。

对于A股来说,作为一个新兴市场,操纵现象一直较为突出,而且也在不断“变身”。在市场发展早期,庄股频出,市场操纵主要表现为高比例持仓、高比例成交、高比例对倒的“老庄股模式”。2007年之后,随着市场环境、交易机制、技术手段的发展,操纵行为逐渐向短线化演变,合谋操纵的账户在操作人、操作地点、资金等方面关联更弱,涉案地域更加分散,甚至还有人借助专业机构的新“通道”隐蔽身份。随着沪港通、深港通的相继开通,A股与外界的互联互通不断深化,跨市场操纵行为也开始出现。面对花样百出、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的市场操纵,如何捍卫市场“三公”,是监管者面临的一个挑战。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应当说,在监管与违规行为的博弈中,一个在明,一个在暗,后者更占据主动,监管往往是一个跟跑者的角色。在丰厚得利的诱惑下,市场操纵行为会利用各种先进技术和手段,尽可能逃避监管追踪。要想“跑赢”不断变化的市场操纵,监管一方也需要因势而变,及时升级,形成有效打击违规者的优势。

要让监管更有威慑力。从一定程度上说,不法分子心里也有一本账,会在成本和得利之间做权衡。如果违法行为不容易被发现,或者即使被抓到,付出的代价很小,而得利却很丰厚,就会铤而走险。因此,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发挥震慑作用,能让很多人因“不敢”而放弃违法。目前,“提前预防,露头就打”,已成为国际上惩戒金融市场不法行为的共识,很多国家和地区都降低了对市场操纵的立案标准、起诉标准和认定标准,监管执法打击力度显著增强。比如,在有些地方,“企图操纵市场”行为都被纳入了监管范围。这样,就能增加潜在违法分子的畏惧感,筑起防范市场操纵的第一道防火墙。

要让监管更有专业性。市场操纵者大多是“聪明人”,要捉住这些老鼠,对猫的要求自然也高。尤其是市场交易已进入“毫秒时代”,如果监管资源不足,执法程序繁琐,执法专业化水平也不高,就会让很多违法违规者漏网,违法不当行为就难以得到有效打击。只有违规必究,才能杜绝以身试法的侥幸心理。因此,根据市场需要,充实监管力量、提高专业化程度,让执法更高效更快速,同样是打击市场操纵的关键一环。

此外,还要形成更强大的监管合力。这次公布的跨境操纵案,可以说是对内地和香港证券执法合作机制的实战检验。如今,沪港通平稳运行两年、深港通也已开通,随着两地市场互联互通的加强,跨境违法违规可能会明显增加,对此不能掉以轻心。只有不断完善跨境执法合作,开展更有效的调查合作,方能保障两地市场互联互通顺利进行,维护市场公平与纯净。(午 言)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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