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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

发布时间: 2016-12-02 11:14:26 | 来源: 新华社 | 责任编辑: 牛志鑫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天津自1日起,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行政审批处副处长庄健介绍,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市场主体登记部门、税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市场主体登记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同时,登记部门将相关登记信息,通过全市统一的联合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实时传输至税务部门和统一代码数据库,实现市场主体登记部门、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

庄健表示,“两证整合”改革新政进一步统一了登记条件,规范了登记流程,优化了管理服务。改革实施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效力。(记者 张建新)

文章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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