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筑钢结构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从明年起,优先在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使用钢结构建造,同时积极引导住宅小区使用钢结构建造,以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与传统的建筑方式相比,钢结构建筑具有强度高、自重轻、抗震性能好、施工周期短、环境污染少等优点。根据意见,2017年起广西全区政府投资、主导的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和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等公共建筑,以及办公楼、学校、医院中的大跨度、大空间建筑,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阶段优先采用钢结构设计。
同时,社会投资的工业厂房、文化体育、商业仓储等公共建筑以及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公共建筑也将优先采用钢结构,100米以下的公共建筑,鼓励采用钢结构进行施工。市政桥梁、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在方案设计比选中优先采用钢结构设计,建造增量成本纳入建设成本。住宅房屋方面,意见还鼓励各地采用钢结构形式建设住宅小区。
意见还提出,到2020年,广西将初步健全符合建筑钢结构发展要求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检测评价体系,培育1至2个具有较强实力的钢结构产业联盟或集团,初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钢结构配套产业集群。力争新建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的比例达到15%以上,钢结构住宅得到一定程度应用。(记者 覃星星、徐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