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日前发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试点农村新型抵押贷款方式,以唤醒农村“沉睡”资产,解决农民贷款难。
据悉,由于担保抵押的资产是否充分是决定银行贷款的主要条件,而大量农村的小微企业、普通农户、贫困人口没有多少担保抵押品,因而,贷款难、贷款贵是制约“三农”发展的瓶颈之一。
此次试点,山西省将在多个县(市区)推开,期限截止到明年年底。在贷款对象上,重点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贷款产品上,鼓励开发以“两权”(即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为单一抵押物或占主导作用的信贷产品。在贷款用途上,贷款人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等贷款人认可的合法用途。
此外,方案要求,贷款人应综合考虑借款人的年龄、贷款金额、贷款用途、还款能力和用于抵押的农民住房及宅基地状况等因素合理自主确定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期限。在贷款利率上,贷款人应参考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结合借款人实际合理自主确定。
山西省将对试点县(市、区)“两权”确权登记颁证实行优先办理、费用优惠等政策。在试点期间,试点地区可根据地方财力对农民“两权”抵押贷款给予适当贴息,激励贷款人放贷。